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政治素质好,责任心强,品行端正;
(二)具有泗阳县户口,年龄在35周岁以下;
(三)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;
(四)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,具有一定人际交往能力、协调沟通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。专业不限,新闻、文秘、汉语言文学类专业优先;
(五)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考:
(一)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;
(二)涉嫌犯罪、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;
(三)参加FLG或其它邪教组织的;
(四)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;
(五)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;
(六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二、报考程序
本次考试所有报考人员采用现场报名、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。具体流程如下:
(一)报名与资格审核
此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,同时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。
1、报名时间:2017年11月29日至11月30日,上午9:00至11:00,下午14:30至16:30。
2、报名地点:泗阳县司法局四楼办公室(泗阳县北京中路22号)。
3、报名所需材料
(1)现场填写《泗阳县司法局2017年公开招录矫正工作者报名表》;
(2)户口簿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一份;
(3)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(4)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(5)本人近期1寸同底板免冠照片3张。特别提示:照片背面务必写清姓名。
考生须诚信报考,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选调环节,凡是发现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。
(二)现场领取准考证
报名现场领取地准考证,地点为泗阳县司法局四楼办公室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时领取笔试准考证的,视为放弃。
三、考试安排
(一)笔试
1、笔试时间:2017年12月3日上午9:00-11:00
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。
笔试地点见准考证。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,不举办辅导培训班。
本次公开选调中各环节的考试(含笔试、面试等所有考试),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60%的为合格,否则,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。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、合成、公布。
笔试成绩公布方式:由考生通过网上泗阳查询。
(二)面试
笔试结束后,根据考生笔试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选调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。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之比不足2:1的,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组织面试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,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。
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,视为放弃。
四、体检和考察
面试结束后,依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、面试成绩各占50%的比例,合成总成绩(保留两位小数,第三位小数按“四舍五入”办法处理),然后按岗位所需1:1比例,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人员,名单在网上泗阳公布。总成绩相同的依笔试成绩排序,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,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。
体检与考察工作由泗阳县司法局组织实施,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,按照职位要求,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,对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等进行全面考察。
五、公示
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泗阳公示5个工作日。
六、聘用
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,进行岗前培训和工作岗位分配,所有被录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分配,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。
七、特别提示
(一)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。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,伪造、编造有关证件、材料、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,以及在笔试、面试、体检和政审中作弊的,一经查实,取消聘用资格。
(二)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,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,由考生本人负责。
(三)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。
本章程有泗阳县司法局负责解释。